婚姻是否應該設置七年時限
前日,看到一則新聞,說的是德國巴伐利亞州菲爾特市女市長保利19日提議將婚姻的時間限制為7年,這一期限可以延期。
保利在巴伐利亞州首府慕尼黑對記者們稱:“我提議婚姻在7年後失效,這將意味著人們將只在一固定時間內作出承諾。
如果你想繼續,那麽你得積極地重復你的誓言。
這意味著,人們未來的婚姻將有一定的期限,你必須說‘是’以延長婚姻的期限。”
她說,許多婚姻都已離婚結束,許多人保持婚姻只是由於害怕分居或是由於經濟原因。
保利還說:“人們在婚姻之外可能生活的更好。具體細節仍需要制訂,很顯然,許多人反對這一提議。”
保利還稱,她提出的“婚姻限期制”是為了避免離婚的費用這一提議是她競選大綱的一部分。
其實,對什麽政黨選舉的事情並不怎麽關註,對這位女市長更是陌生,不過感興趣的是是對方提出的折光年時限建議比較有創意性,畢竟婚姻制度,無論合理與否,都是人類文明的產物,並且已經延續了這麽多年。
我們大家都知道關於婚姻有“七年之癢”之說,大量的事實也證明了許多婚姻在面臨七年關口的時候往往會出現許多問題,有些問題直接導致婚姻解體。
人類的婚姻制度隨著文明的不斷發展,不斷的到跟心和完善,終於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模式,並且人們一向都希望婚姻能相濡以沫,白頭偕老,所以,婚姻有效的時限越長,至少從某種意義上證明了這個婚姻的成功度比較高,所以,長久以來,人們總是把婚姻時限的長度看成衡量婚姻制度的一個標準。
盡管如此,從人性的角度出發,人總是得到某些東西的時候開始產生倦怠感,應該說,人的潛意識中都或多或少存在著這種倦怠感,只不過許多人因為現實條件有限,不能發作出來罷了,或者缺少適當的誘因讓它發作出來而已。
另外,許多人的潛意識中還存在著喜新厭舊的因子,要不然,就不會創造出喜新厭舊這個詞來。
生命是流動的,感情也是流動的,沒有人長年累月對同一種事物維持通常的濃度,總還是有差別的。
至於承諾的問題,西方人在教堂舉行婚禮時,儀式需要雙方彼此做出承諾,可是承諾畢竟一回事,能否做到承諾是另一回事,這還指的是心甘情願踏進教堂的人,至於有些懷著各種目的而結婚的人,本身就是對婚姻制度的嘲諷,就算當初承諾都是真心的,但是隨著歲月的變遷,到頭來,我們發現許多承諾也不過一紙空言,甚至有些還熬不到七年之癢的時候,這樣以後的日子,兩人要不相敬如冰,要不就是背叛,傷害,與其這樣,還不如:象保利說的那樣“提議婚姻在7年後失效,這將意味著人們將只在一固定時間內作出承諾。
如果你想繼續,那麽你得積極地重復你的誓言。”如果七年後感情仍好,仍可以重新承諾,繼續彼此的婚姻生活,如果七年之後,感情實在很差,到不如自動分開的好。
另外,私心也認為,一旦婚姻有了時限設置,至少讓一些因為父母感情問題影響到的孩子接受起來更好一些,既然婚姻有時限,那麽分開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事情,讓孩子從小就知道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夠相親相愛並且白頭偕老的,也許更容易接受父母離婚的社會現實。
雖然,當初創立婚姻制度,特別是現在婚姻制度,人們總希望它能夠長長久久,可惜現在越來越高的離婚率,還有越來越多的不婚族無疑是對這個制度的嘲諷,也證明這個制度夢想的成分太多,它本身還存在著許多問題,當然,從不否定婚姻制度的合理性,也覺得婚姻是大多數必須經歷的一關,經歷這一關,人生也許才可能完滿。
人創立了制度,必然要受制度制約,這同樣是毫無疑問的事情,既然婚姻法可以不斷修改,誰知道將來的婚姻制度會變成什麽樣呢?
有些我們在當時認為不可實現的東西最後都變成了現實,至於,這位女市長的提議在若幹年後是否能變成現實誰知道呢?
這篇文章,主要想知道朋友們一些看法和觀點,畢竟,朋友們中的許多人已經成婚了,在這一方面可能有許多感受,盡管如此,還是希望婚姻長久的好,畢竟,折騰來折騰去什麽人都累!
最後要說的是,婚姻可以通過制度來不斷地完善,不斷地來限定,但是真愛本身是很難用制度來限制,來維護的,只能用心來接受它,培養它,呵護他,品嘗它!這裏用一位朋友給的一段留言來結束今天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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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開了就平淡如水幸福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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